专业课程计划
工商管理(专升本)2023年修订专业课程计划
北京 · 自学考试专升本 课程表 19 项官方总学分 70.0 2023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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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内容
课程设置与学分
按课程代码核对本版要求;选考、加考和不同方向课程须结合下列备注选择。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依据 |
|---|---|---|---|---|---|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必设课程 | 2.0 | 笔试 | 原文 |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必设课程 | 4.0 | 笔试 | 原文 |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必设课程 | 7.0 | 笔试 | 原文 |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必设课程 | 4.0 | 笔试 | 原文 |
| 13887 | 经济学原理(中级) | 必设课程 | 6.0 | 笔试 | 原文 |
| 13683 | 管理学原理(中级) | 必设课程 | 6.0 | 笔试 | 原文 |
| 00051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必设课程 | 3.0 | 笔试 | 原文 |
| 00052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实践 | 必设课程 | 1.0 | 实践 | 原文 |
| 14199 | 生产运作与管理 | 必设课程 | 6.0 | 笔试 | 原文 |
| 03346 | 项目管理 | 必设课程 | 4.0 | 笔试 | 原文 |
| 01465 | 项目管理(实践)实践 | 必设课程 | 2.0 | 实践 | 原文 |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必设课程 | 6.0 | 笔试 | 原文 |
| 14917 | 市场营销(实践)实践 | 选设课程 | 5.0 | 实践 | 原文 |
| 07789 | 战略管理学 | 选设课程 | 5.0 | 笔试 | 原文 |
| 14104 | 人力资源管理(中级) | 选设课程 | 4.0 | 笔试 | 原文 |
| 14918 | 创业管理(实践)实践 | 选设课程 | 5.0 | 实践 | 原文 |
| 14159 |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实践 | 选设课程 | 6.0 | 实践 | 原文 |
| 00103 | 证券投资学实践 | 选设课程 | 5.0 | 实践 | 原文 |
| 14790 |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 毕业论文 | — | 未注明 | 原文 |
官方计划总学分:70.0。表中包含选考或不同方向课程时,不能直接累加所有行作为毕业要求。
主考与相关院校
主考、助学角色按本计划标注;灰色标签为同一学历方式下本专业其他计划的相关院校。
实践、论文、毕业与学位
- 实践要求
- 实践课程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计分。
- 论文要求
- 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 毕业条件
-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4 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 70 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管理专业(专升本)毕业证书。
- 学位条件
-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⑴本专业考试计划不再设置日语㈡(00016)、俄语㈡(00017),可用英语专业(专升本)中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俄语)(00839)的合格成绩替代英语(专升本)(13000);⑵ 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⑶不考外语者须另加考 2 门选设课程以补足学分。
原文与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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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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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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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摘录
课 14 14918 创业管理(实践) 5 实践
11 14917 市场营销(实践) 5 实践
17 14790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8 14199 生产运作与管理 6 笔试
15 14159 商业伦理与企业社会责任 6 实践
13 14104 人力资源管理(中级) 4 笔试 选考不少于 4 门
课 5 13887 经济学原理(中级) 6 笔试 共 51 学分
6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6 笔试
3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12 07789 战略管理学 5 笔试
4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4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03346 项目管理 4 笔试
01465 项目管理(实践) 2 实践
16 00103 证券投资学 5 实践
10 00067 财务管理学 6 笔试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实践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笔试
毕业论文要求:考生须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应在主考学校指导下进行,须由考生独立完成。经主考学校审核并答辩后,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评定成绩。
⑴本专业考试计划不再设置日语㈡(00016)、俄语㈡(00017),可用英语专业(专升本)中第二外语(日语)(00840)、第二外语(俄语)(00839)的合格成绩替代英语(专升本)(13000);⑵ 不考外语者不得申请学位;⑶不考外语者须另加考 2 门选设课程以补足学分。
选考不少于 4 门
必考课程 10 门
考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北京市《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代码:01B0020|2023年修订
14917|市场营销(实践)|5|实践|必设课程
14199|生产运作与管理|6|笔试|必设课程
14104|人力资源管理(中级)|4|笔试|选设课程
13887|经济学原理(中级)|6|笔试|必设课程
04184|线性代数(经管类)|4|笔试|必设课程
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笔试|必设课程
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笔试|必设课程
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1|实践|必设课程
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3|笔试|必设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