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吉林自考投资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政治经济学(中级)、西方经济学(中级)、金融学概论、投资学原理、理财学、房地产投资、投资银行学、证券投资与管理、税收筹划等。
专业报考条件
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参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相近)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要求,并在总体上保持一致。共设15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共计74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由东北师范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东北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吉林自考投资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理论基础,掌握投资学科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专业技能,具有投资策划、分析、决策与管理的能力,能够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从事投资管理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吉林自考投资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证券投资、产业投资、宏观投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证券投资和产业投资分析、决策和评价的基本能力,具有投资策划、投资组织与投资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投资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2.掌握证券投资和产业投资的分析方法和决策技术;
3.具有在金融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企业投资、政府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进行投资策划、投资组织与投资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
4.熟悉国家投资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了解国内外投资学科的理论前沿、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6.具有一定的投资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投资行业的工作需求;
7.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商务谈判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8.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9.具备较强的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笔试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笔试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
5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笔试 | |
6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5 | 笔试 | |
7 | 14658 | 政治经济学(中级) | 6 | 笔试 | |
8 | 13135 | 西方经济学(中级) | 6 | 笔试 | |
9 | 04762 | 金融学概论 | 5 | 笔试 | |
10 | 07250 | 投资学原理 | 6 | 笔试 | |
11 | 08019 | 理财学 | 4 | 笔试 | |
12 | 13540 | 房地产投资 | 5 | 笔试 | |
13541 | 房地产投资(实践) | 1 | 实践 | ||
13 | 09092 | 投资银行学 | 5 | 笔试 | |
14 | 00075 | 证券投资与管理 | 5 | 笔试 | |
15 | 05175 | 税收筹划 | 6 | 笔试 |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4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工作由省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组织实施。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实施,考核时间须集中安排在统考前一个月内进行,具体课程的考试时间须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房地产投资(1)。
2.毕业论文: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进行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学校确定。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答辩。
其他必要的说明
参加本专业相关课程学习需具有经济学、投资学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
专业状态说明
本专业自2026年上半年起停考,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3年过渡期,自2029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安排考试,自2030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