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动漫设计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动漫艺术概论》《动漫设计软件基础》《动漫前期概念设计》《动画运动规律》《漫画创作技法》《动画声音制作》《视听语言基础》《动漫设计后期制作》《动漫速写》《美术鉴赏》《中外电影史》《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3dsMax)》《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Maya)》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专业大类为文化艺术大类,专业类别为艺术设计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5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6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动漫设计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主考学校:武汉工程大学(助学)、武汉科技大学(助学)、湖北工业大学(助学)、湖北经济学院(助学)、武汉纺织大学(助学)、武汉轻工大学(助学)、武昌理工学院(助学)、湖北理工学院(助学)、湖北师范大学(助学)、长江大学(助学)、黄冈师范学院(助学)、湖北科技学院(助学)、湖北民族大学(助学)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动漫设计专业(专科)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动画与漫画设计制作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专业创作能力,能在影视、动画、漫画以及游戏等相关企业从事基础设计与操作的职业技能型人才。
湖北自考动漫设计专业(专科)要求初步掌握动画与漫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动画与漫画设计制作的基本能力,掌握相关制作环节的视听设计与软件操作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动画与漫画艺术创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动漫设计的基础造型能力,掌握原动画技巧,了解视听语言与剧本创作的基本要求,具有基础的分镜头设计能力;
3.具有角色造型设计、场景设计、分镜头脚本绘制、动画制作合成、漫画制作的实践能力和动漫设计软件的操作技能;
4.熟悉国家影视行业、出版行业以及动漫产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具有计算机的应用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动漫设计(专科) 专业代码:550116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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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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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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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1685 | 动漫艺术概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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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497 | 动漫设计软件基础(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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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495 | 动漫前期概念设计(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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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494 | 动画运动规律(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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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1690 | 漫画创作技法(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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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3492 | 动画声音制作(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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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4233 | 视听语言基础(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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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3496 | 动漫设计后期制作(实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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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3498 | 动漫速写(实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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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00744 | 美术鉴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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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3511 | 中外电影史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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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4131 | 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3dsMax)(实践)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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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4132 | 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Maya)(实践)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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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含实践的课程以及实践所占学分:动漫设计软件基础(实践)4学分、动漫前期概念设计(实践)6学分、动画运动规律(实践)6学分、漫画创作技法(实践)6学分、动画声音制作(实践)4学分、视听语言基础(实践)4学分、动漫设计后期制作(实践)4学分、动漫速写(实践)6学分、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3dsMax)(实践)8学分、三维动画制作基础(AutodeskMaya)(实践)8学分。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