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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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14
三、校址 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18号(杭州校区)绍兴市滨海新区开元东路118号(绍兴校区)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也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考生应具有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证书种类
凡通过成人高考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最低修业年限,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官网校外教学点公示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30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根据浙江省物价、教育等部门审核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所有专业每学年2970元。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网站:https://cj.zfc.edu.cn/电话:0571-86739010 通讯地址: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学历部: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118号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学生发展中心217室 邮编:310018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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