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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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02
三、校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3年
七、报考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国家承认普通或成人高中、中专、中技的应届、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生均可报名。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软件技术。
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0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 2750元/年,文史类专业 2475 元/年,均按三年收取。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huvtc.edu.cn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www.hutvu.com.cn 电话:0572-2361358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300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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