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可在预览中翻页、缩放;如浏览器未显示文档,请使用“独立窗口”或“下载原件”。
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03
三、校址学校设有五个校区。法定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37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 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 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为组长,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受理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最短学制2.5年,最长学制5年
七、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高中、中专、职高、技校等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5. 符合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国际商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艺术(文)类:室内艺术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科目,成绩合格,达到最低毕业年限,符合毕业条件,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学校通过直属教学点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
十二、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实施“阳光工程”。
2.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依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艺术(文)类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类加试,文化课总分达到全省成人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按艺术类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学校认可的艺术类加试成绩者不予录取。
4. 加分投档政策按《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执行。
5. 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可视上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调整。
6. 专业招生人数不足20人原则上不开班,上线考生在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后转相近专业学习。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1. 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2. 理工类专业总学费8250元/年,文史类专业总学费7425元/年,艺术类专业总学费9000元/年,分2.5年收取。文理兼招的专业按文史类专业收费。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毛家桥路26号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28288010 学校网址:http://www.hzpt.edu.cn,http://www.hzrtvu.edu.cn
十六、附则
1. 本章程由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解释。
2.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文字由本站从原件自动提取,表格和排版可能与原件不同,此处只列出开头部分,请以原件为准。 下载原件 ↓
本页导航与相关查询 展开查看
文件来源
- 发布日期
- 官方页面未标注
- 文件类型
- PDF 文档
- 文件大小
- 88.3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