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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放大学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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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浙江开放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81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招生与合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学制两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八、招生专业

经济管理类: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文史、中医类:商务英语艺术类:艺术设计学教育学类:学前教育

九、办学形式 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开放大学证书种类

在学习有效年限内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十一、学习地点浙江开放大学振华路校区:杭州市振华路6号。

十二、录取规则

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加试。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加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精神执行。

脱产:艺术类专业学费72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 528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 4730元/生.学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060314。

招生监督电话:0571-89983111。

招生网址:http://zs.zjtvu.edu.cn/。

十六、附则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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