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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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025
三、校址 浙江省宁波市风华路495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中心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1、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2、按省考试院发布的《202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要求执行。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动漫制作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理工类: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艺术类: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非脱产)毕业证书,所有毕业证书均由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艺术类录取规则,文化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若专业课加试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为270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www.zjff.edu.cn/jxjy/jsjy/电话:
0574-86329758、86329776 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5211。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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