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大学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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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科技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33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 318 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若前置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或学历认证不通过的,将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八、招生专业
高起专:
文史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造纸技术艺术(文):艺术设计专升本:
经管类:经济学、金融工程、工程造价、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理工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科技大学证书种类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浙江科技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大专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层次毕业生符合浙江科技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各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 年浙江科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根据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划定的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同分段考生)时,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原则上全部予以录取。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根据《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的规定收取学费:工科类专业总学费标准为9900元/人,文史类专业总学费为8910元/人,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学校分三次收取学费。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浙江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cjxy.zust.edu.cn 电话:0571-85070197、85070195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 号浙江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0023。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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