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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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12
三、校址 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符合《202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报名条件。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被正式录取的学员,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发放经国家承认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专科文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上述涉及全国成人高考的具体安排和规定,最终以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和政策为准。
十三、入学复查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学校复查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十四、学费
学校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类2700元/学年,理工类3000元/学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1、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cjxy.zjbti.net.cn
2、学院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众创空间B区207办公室。邮编:
315012 联系电话:0574-87422335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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