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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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湖州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165
三、校址 湖州市吴兴区妙峰山北路999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3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均不能作为执业护士证书)。
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所有参加统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汉语言文学;
经管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
理工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医学类:护理学;
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须参加术科加试)。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湖州学院证书种类
1.学历: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由湖州学院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
2.学位:本科学生达到授予学位的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经湖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学校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将安排术科加试,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加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加试成绩一致得情况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10人原则上不开班,学校在征求考生和校外教学点意见基础上可调整到本校相近专业就读。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文件执行收费,具体如下:
理工类、医学类专业学费为9000元,艺术类专业11100元,其他专业学费为8100元,学费分三次收取。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2112365、0572-2118656 咨询地点:湖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湖州市吴兴区妙峰山北路999号湖州学院1号教学楼)
湖州学院网址:https://www.zjhzu.edu.cn/湖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s://jxjy.zjhzu.edu.cn/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湖州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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