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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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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934

三、校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教学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符合《2025 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报名条件。

八、招生专业

文史类:大数据与会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理工类: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校本部和学校通过教育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 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根据省教育考试机构划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2、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3、学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本届学生收费标准:297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www.nbcc.cn/nbcrjxjyxy/电话:0574-87415887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邮编:315100。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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