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职业技术大学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原文未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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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一、院校全称 杭州职业技术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01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高教园学源街 68 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对学历继续教育高度重视,纳入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招生工作经过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
2、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为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成人学历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571-56700017;继续教育学院监督电话:0571-56700105。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学制2.5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七、报考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2、浙江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报名后须按照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艺术类专业。
4、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机电一体化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生物制药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园艺技术、护理。
文史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大数据与会计。
艺术类(需艺术加试):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杭州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
考生经省考试院批准录取并经我校注册取得学籍后,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杭州职业技术大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校本部与通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活动,具体详见《2025年杭州职业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报考指南》,下载网站:
https://jjy.hzvtc.edu.cn/info/1041/2288.htm。
十二、录取规则
1、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当年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在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所有专业(含艺术类)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考生成人高考考试成绩同分情况下,参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人数不足 15 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它专业。
3、学校对符合国家照顾录取条件和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入学复查
凡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须持浙江省成人高考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按规定严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十四、学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2020年7月下达的浙发改价格〔2020〕263 号《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理工类专业学费为 3960元/年,文史类专业3564 元/年,艺术类类专业学费为 4552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1、杭州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jy.hzvtc.edu.cn/。
2、电话:0571-56700105、56700102 ;QQ咨询群:1081110934。
3、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源街68号杭州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402室,邮编:
310018。
十六、附则
1、本章程由杭州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杭州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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