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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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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627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交流合作处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省内跨市、县考生需提供三个月及以上(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3. 外省户籍考生若因工作等原因需在我省报名,可凭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三个月及以上(近一年内)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八、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证书种类

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印鉴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

十二、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择优录取原则。

2.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外语语种要求: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言。

4.录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5 号)文件规定收取学费2970元/生.学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27号(杭州小和山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310023

咨询电话:0571-86046059、15395825896 招生监督电话:0571-86462137 学院网址:https://www.zcse.edu.cn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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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日期
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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