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日期: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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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全文各位考生:
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在已经实施的《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和《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的基础上,学校制定了《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
请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认真学习《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论文指导老师要求及《四川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3)认真撰写毕业论文(选题-题纲-开题报告<见附件4>-论文撰写)。在提交毕业答辩论文定稿前,自行到相关查重网站完成查重比对(不超过25%),打印和提交合格的查重报告,并签订承诺书(见附件2)。学校在论文审核答辩工作中如发现考生违反上述文件规定,毕业论文提交后经认定系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稿件,将终止该学员本次毕业论文写作、答辩资格,写作、答辩成绩按零分记载,并取消学士学位的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自考办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四川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四川大学自考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docx
附件4.四川大学自考开题报告.docx
四川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学院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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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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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页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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