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上海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美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史(一)、中国古代文学史(二)、外国文学史、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等。
本专业遵循自学与考试的基本规律,兼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专业能力训练与人文素养培育,以经典研读为中心,强调超越知识点的思维方法训练,促成专业能力与实践能力的相互转化,在提升学生学历水平的同时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本专业坚持课程标准,体现培养目标,确保试题质量,维护自学考试信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在上海市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培养专科升本科学历层次的优秀人才,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学生根据计划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毕业论文及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汉语言文学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能运用汉语言文学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课程与学分设置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 基础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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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笔试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3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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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核心课 | 4 | 00037 | 美学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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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0537 | 中国现代文学史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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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0538 |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 7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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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0539 |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 7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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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540 | 外国文学史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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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536 | 古代汉语 | 8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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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541 | 语言学概论 | 6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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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选考课 | 1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选 考 | 选考不 少于4门 课程,不 低于21 学分 |
1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笔试 | |||
13 | 00815 | 西方文论选读 | 4 | 笔试 | |||
14 | 10396 | 比较文学研究 | 5 | 笔试 | |||
15 | 13426 | 当代文学思潮专题 | 4 | 笔试 | |||
16 | 00814 | 中国古代文论选读 | 4 | 笔试 | |||
17 | 14287 | 唐宋诗词专题 | 5 | 笔试 | |||
18 | 14968 | 中国现代作家个案研究 | 5 | 笔试 | |||
19 | 14025 | 明清小说专题 | 5 | 笔试 | |||
| 20 | 04616 | 专业实践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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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0196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 必考 | 需答辩 | |
总学分 | 76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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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补充说明
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
2.考生在通过6门专业课程后,可申请“专业实践”。
3.毕业论文题目由主考院校公布,应考者选一题撰写,也可由应考者自定论题,但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毕业论文字数原则上不少于8千字,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联系实际,层次清楚,语言流畅。论文须经审查答辩后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本科学历。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专业实践:学生自主选择实践地点进行专业考察,具体的实践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田野调查、文学采风、方言调研和科研实验等,要求体现专业知识素养与实践创新能力的结合,拓展并巩固对所学专业知识和学术研究方法的运用,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并评定成绩。评定成绩采用两级评定制方法,即合格与不合格。
其他必要的说明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及以上课程(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的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76学分及以上,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且符合主考院校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