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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社会工作专业(本科)

福建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30302,由集美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法学-社会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社会工作
专业代码
030302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法学-社会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集美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报考福建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层次,需要应对的课程覆盖面较广,其中包含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会行政、社会政策概论等专业核心科目,也有英语(专升本)、社会工作专业实习,以及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公共类课程。

专业报考条件

报名门槛方面,该专业在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以及已有受教育程度上均不设限。不过学历层次有先后要求:尚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需从专科专业报起;已持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则可以直接报考专升本层次。

学历层次和规格

该专业属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层次。结合自考的自身特点,考核重点是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因此,其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本科水平保持一致,同时课程安排更趋合理,强调锻炼考生学以致用的本领。全部考试课程共计16门,总学分为74分。

毕业条件是:完成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与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满足以上条件者,可获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学历受国家承认。

若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依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的人才培养方向,是造就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这类人才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顺应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知识储备上,要求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在就业去向方面,可进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社区,承担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事务管理、社区事务管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成为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在培养要求上,福建自考社会工作专业(本科)要求考生确立“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伦理,系统掌握社会工作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基本技能,并拥有服务社会、处理复杂社会问题的实践本领。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1.在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上达到较高水准,怀有公共情怀、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社会工作领域的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

3.系统掌握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方法,能够运用相应技能开展介入行动;

4.具备政策分析及社会管理方面的综合素养,拥有服务弱势人群和社区的能力;

5.了解社会工作的理论前沿,理解国家社会政策的发展方向,把握这一领域的发展趋势;

6.熟悉国家在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领域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7.具备基本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业、学校、医院、社会组织和社区等单位的实际用人需求;

8.拥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13000

英语(专升本)

必设1

7

笔试

国考

2

14180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实践)

必设1

6

实践

省考

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4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5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6

04265

社会心理学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7

14177

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

必设2

4

笔试

省考

8

14178

社会工作理论

必设2

4

笔试

国考

9

14179

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必设2

4

笔试

省考

10

14181

社会行政

必设2

4

笔试

省考

11

14186

社会政策概论

必设2

4

笔试

国考

12

10089

社会工作与管理毕业论文

必设3

0

论文答辩

省考

13

00278

社会统计学

选设

6

笔试

省考

14

04264

社会福利思想

选设

4

笔试

省考

15

07049

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

选设

5

笔试

省考

16

07050

心理咨询原理与技术(实践)

选设

1

实践

省考

17

10088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选设

6

笔试

省考

18

13813

家庭社会工作

选设

4

笔试

省考

专业备注说明:

1.本专业考试课程共16门,总学分为74学分。

2.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实践)这一环节要求达到6周,实践材料须包含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签字盖章),以及一份4000字的实习报告(内容为本人实习感悟)。

3.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允许用两门“笔试”课程的学分进行顶替,合计学分须达到7学分及以上。

小编寄语:愿你带着热忱前行,每一次努力都离理想更近一步。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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