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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

福建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30309,由福建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代码
130309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艺术学-戏剧与影视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福建师范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有英语(专升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兴口语表达、广播播音主持、电视播音主持、节目主持艺术、普通话语音与发声、手机媒体概论、播音与主持毕业论文、播音与主持学概论、播音创作基础、配音艺术、语言艺术技巧(一)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考试课程共计14门,其中必设课程10门,共计52学分;选设课程4门,共计26学分,总学分为78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能够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要求掌握人文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新闻传播学、中国播音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获得普通话发音、播音发音、有声语言表达、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创作等方面实践技能训练,掌握有声语言艺术创作和播音主持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传播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备熟练运用现代传播技术从事播音与主持艺术实务活动的能力;

3.熟悉国家新闻传播及播音主持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准则;

4.了解播音与主持领域的历史演进及最新发展动态;

5.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掌握科学开展工作的一般方法,能正确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适应和胜任多变的职业领域;

6.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能,基本掌握一门外语, 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13000

英语(专升本)

必设1

7

笔试

国考

2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3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4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5

07176

即兴口语表达

必设2

1

笔试

省考

6

07177

即兴口语表达(实践)

必设2

3

实践

省考

7

07180

广播播音主持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8

07181

广播播音主持(实践)

必设2

6

实践

省考

9

07182

电视播音主持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10

07183

电视播音主持(实践)

必设2

6

实践

省考

11

13873

节目主持艺术(实践)

必设2

6

实践

省考

12

14062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13

14063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实践)

必设2

2

实践

省考

14

14237

手机媒体概论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15

10244

播音与主持毕业论文

必设3

0

论文答辩

省考

16

08098

播音与主持学概论

选设

7

笔试

省考

17

09344

播音创作基础(实践)

选设

6

实践

省考

18

09346

配音艺术(实践)

选设

5

实践

省考

19

09497

语言艺术技巧(一)

选设

8

实践

省考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8学分。

2.课程“英语(专升本)(13000)”(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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