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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

福建自学考试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30508,由中国传媒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艺术学-设计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数字媒体艺术
专业代码
130508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艺术学-设计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中国传媒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有艺术概论、电脑动画、多媒体技术与应用、界面设计、数字音频制作与处理、数字影视合成(实践)、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总学分不得少于81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门,共计47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5门,不得少于34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管理岗位从事艺术设计与制作、策划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数字影音设计与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数字影像、声音、多媒体应用以及网站等设计与制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艺术学知识,具有数字媒体艺术与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数字媒体艺术行业必需的设计策划、分析、创意及表达的基本技能,具有媒体拍摄、制作、编辑等方面的技术以及应用设计软件操作与使用等基本技能;

3.具有一定的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支持自主学习的知识和能力;

4.了解数字媒体艺术和设计领域的发展趋势以及新媒体、新技术平台的应用前景和行业发展动态;

5.熟悉国家数字媒体艺术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4

00504

艺术概论

必设2

4

笔试

国考

5

13464

电脑动画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6

13465

电脑动画(实践)

必设2

4

实践

省考

7

13511

多媒体技术与应用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8

13512

多媒体技术与应用(实践)

必设2

3

实践

省考

9

13875

界面设计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10

13876

界面设计(实践)

必设2

4

实践

省考

11

14267

数字音频制作与处理(实践)

必设2

5

实践

省考

12

14268

数字影视合成(实践)

必设2

6

实践

省考

13

14269

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

必设2

2

笔试

省考

14

14270

数字影像设计与制作(实践)

必设2

4

实践

省考

15

06999

毕业论文

必设3

0

论文答辩

省考

16

01122

数字图形图像基础

选设

3

实践(能力考核)

省考

17

01123

数字图形图像基础(实践)

选设

2

实践

省考

18

04845

互动媒体设计

选设

3

实践(能力考核)

省考

19

04846

互动媒体设计(实践)

选设

2

实践

省考

20

13000

英语(专升本)

选设

7

笔试

国考

21

13284

版面设计(专)

选设

3

实践(能力考核)

省考

22

13285

版面设计(专)(实践)

选设

2

实践

省考

23

13466

电脑三维设计(实践)

选设

6

实践

省考

24

14266

数字摄影(实践)

选设

6

实践

省考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81学分。

2.六门“选设”课程01122(01123)、14266/13284(13285)、13466、04845(04846)、130006选考不得少于5门,其中未选考“英语(专升本)”(7学分)不得申请学位。

3.本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地点安排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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