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

福建自考市场营销专业(专科)

福建自学考试市场营销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30605,由集美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财经商贸大类-工商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市场营销
专业代码
530605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财经商贸大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集美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市场营销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概、英语(专)、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经管类)、经济学原理(初级)、管理学原理(初级)、基础会计学、市场营销学、新媒体营销、经济法概论(财经类)、物流管理基础、品牌管理学、市场调查实务、消费心理学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中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均可报考。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

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3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3门,共计53学分;选设课程4门,共计21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市场营销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在以“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为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营销、市场调查、营销推广与策划、客户关系管理、新媒体运营、基于计算机的大数据销售管理等营销业务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市场营销专业(专科)要求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市场分析、市场调查、市场预测、营销策划、客户关系管理及销售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结合“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背景综合掌握市场营销组织、策划、推广以及客户关系管理和渠道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探求经济管理运行的基本规律;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市场营销学领域基本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并且能够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3.熟悉国家经济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基本的国内外市场营销惯例和规则,具备运用所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掌握必要的信息获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技巧、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基本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基础;

5.了解市场营销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具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网络技术、大数据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6.具备独立开展营销实践的调查分析、策划实施及管理控制能力,符合相关企业的工作要求;

7.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符合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要求。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必设1

2

笔试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必设1

2

实践

3

13124

英语(专)

必设1

7

笔试

4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必设1

6

笔试

5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6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必设1

3

笔试

7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必设1

3

笔试

8

00041

基础会计学

必设2

5

笔试

9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必设2

4

笔试

10

00058

市场营销学

必设2

5

笔试

11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必设2

5

笔试

12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必设2

5

笔试

13

14469

新媒体营销

必设2

3

笔试

14

00177

消费心理学

选设

5

笔试

15

07152

市场调查实务

选设

3

实践(能力考核)

16

07153

市场调查实务(实践)

选设

2

实践

17

11178

物流管理基础

选设

5

笔试

18

12227

品牌管理学

选设

5

笔试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3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课程“销售案例研究(实践)”10513(3学分),可以顶替新计划不高于3学分的一门课程。

3、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4、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电话 · 微信咨询

报考疑问,老师一对一说清楚 · 每日 09:00—21:00

拨打电话151 9600 0697 立即拨打
添加微信微信与手机同号

不方便通话?在线登记,老师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