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艺术教育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键盘、美育基础、基本乐理、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艺术概论(教育)、中外音乐欣赏、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伴奏、合唱与指挥基础、声乐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核心素养,具备音乐或美术学科的专长知识技能,兼具舞蹈、戏剧、戏曲、现代艺术媒体信息技术等艺术门类综合应用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基础教育学校美育和社会机构艺术教育或文化创意等岗位从事艺术教学、活动策划、协调管理及相关研究等方面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人才培养方向为音乐学,要求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艺术审美、艺术发展、艺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方法,了解舞蹈、戏剧、戏曲、表演、艺术设计等其他艺术门类的通识理论和一般技能,具备良好的艺术素养以及跨学科的综合技能和教学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相关的教育文化知识,具备艺术教师的核心素养,具有音乐艺术专业为主、兼具其他艺术门类方面的通识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教学技能;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师素养,懂得教育规律,熟悉艺术课程标准,掌握校本艺术课程开发和学校美育研究与实践的基本方法;
3.善于沟通协调,具有从事学校美育、社会机构艺术教育和相关艺术产业工作的实践能力;
4.熟悉国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艺术教育的发展趋势,了解艺术产业发展的基本动态,适应新时代学校美育、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新需求;
5.掌握艺术教育及艺术学科必需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能力,掌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的能力;
6.具有计算机及运用现代新媒体技术应用能力,初步掌握一门外语;
7.具备较强的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与时俱进创新素养,以及合作创新能力。
专业主干学科
教育学、艺术学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4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8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0729 | 键盘 | 8 | 专业课 |
6 | 13149 | 美育基础 | 6 | 专业课 |
7 | 13779 | 基本乐理 | 3 | 专业课 |
13780 | 基本乐理(实践) | 2 | 实践课 | |
8 | 13940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 (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 4 | 专业课 |
13941 | 课程标准解读课程组模块 (全日制义务教育及普通高中音乐、艺术课程) (实践) | 4 | 实践课 | |
9 | 14569 | 艺术概论(教育) | 6 | 专业课 |
10 | 14705 | 中外音乐欣赏 | 6 | 专业课 |
11 | 14762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 | 5 | 专业课 |
14763 | 综合艺术课程与教学论(实践) | 5 | 实践课 | |
12 | 13287 | 伴奏(实践) | 5 | 实践课 |
13 | 13727 | 合唱与指挥基础(实践) | 5 | 实践课 |
14 | 14218 | 声乐(实践) | 6 | 实践课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本专业自2026年起停考,停考过渡期: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过渡期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