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吉林自考生物制药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生物制药工艺学、微生物学、生物制品学、基因工程、生物制药学、细胞生物学、发酵制药学、药事管理学(本)、药理学(本)、现代生物制药技术等。
专业报考条件
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报考本科考试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层次毕业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属于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参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同(相近)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要求,并在总体水平上保持一致。共设14门课程(不含毕业设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总计74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分数为60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在74学分以上,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答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合格后,由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吉林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专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由吉林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吉林自考生物制药专业(本科)培养系统掌握生物技术制药的基础理论、基本技术与方法,具备生物药物和生物制品的生产、研究、开发的初步能力,拥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创业潜力,能够在生物制药及生物技术领域从事产品生产、工艺设计、质量控制和研发的应用型人才。
吉林自考生物制药专业(本科)要求掌握坚实的生物学、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生物制药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基本技能,具有对生物药物的生产、研制、开发的实际应用能力。
主要包括:
1.掌握生物学、药学和生物工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生物药物分离、纯化和分析的基本能力;
3.具备生物药物和生物制品的研究与开发、生产与管理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家生物制药及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5.具备对生物制药领域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和运用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方式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笔试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笔试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
5 | 01396 | 生物制药工艺学 | 4 | 笔试 | |
01397 | 生物制药工艺学(实践) | 2 | 实践 | ||
6 | 02070 | 微生物学 | 3 | 笔试 | |
02071 | 微生物学(实践) | 1 | 实践 | ||
7 | 14217 | 生物制品学 | 8 | 笔试 | |
8 | 04353 | 基因工程 | 5 | 笔试 | |
09244 | 基因工程(实践) | 1 | 实践 | ||
9 | 06711 | 生物制药学 | 4 | 笔试 | |
10 | 02085 | 细胞生物学 | 6 | 笔试 | |
02086 | 细胞生物学(实践) | 2 | 实践 | ||
11 | 01246 | 发酵制药学 | 6 | 笔试 | |
12 | 14544 | 药事管理学(本) | 6 | 笔试 | |
13 | 14540 | 药理学(本) | 5 | 笔试 | |
14541 | 药理学(本)(实践) | 1 | 实践 | ||
14 | 03748 | 现代生物制药技术 | 4 | 笔试 | |
07999 | 毕业设计 | 不计学分 | |||
总学分 | 74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生物制药工艺学(2学分)、微生物学(1学分)、基因工程(1学分)、细胞生物学(2学分)、药理学(1学分)。
考核目的:考核学生了解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实际工作中解决专业问题的方法及步骤。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考核要求:学生按主考院校规定程序参加实践环节考核,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相关专业实验,应熟悉掌握实验原理及方法,操作程序准确,实验记录数据真实清晰完整。由主考院校考核组根据实验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2.毕业设计
考核目的:考核学生科研能力并评价其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水平。
考核要求:完成本专业全部课程的学生,可参加毕业设计答辩考核。学生需结合本专业理论设计出具有主题合理,论点突出、论据充分、实验分析数据准确、文章结构合理的研究方案。由主考院校组织毕业设计答辩组评定成绩。
其他必要的说明
本专业学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申报学士学位者应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中规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5门主干课(细胞生物学、基因工程、生物制药学、发酵制药学、现代生物制药技术)总成绩高于(含)3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