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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商务英语专业(本科)

江苏自学考试商务英语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050262,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商务英语
专业代码
050262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江苏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商务英语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外语(俄语)、第二外语(日语)、第二外语(法语)、高级商务英语、高级商务英语听说、高级商务英语写作、商务翻译(英汉互译)、欧洲文化入门、经济学原理(初级)、外贸口语、国际贸易实务(三)、国际市场营销学(二)、中国文化概论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本专业。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江苏自考商务英语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扎实的英语基本功,熟悉国际商务基础理论和知识,能够在国际贸易、涉外企事业单位从事营销、管理、公关、翻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和技能,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际经贸和国际商务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用英语开展商务相关工作的业务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以及国际经贸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较强的英语书面与口头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跨文化沟通能力;

(4)具备从事商务工作的基本素质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5)熟悉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6)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以及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具有中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4学分,毕业论文考核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应考者,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主考学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21504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
31504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
400841第二外语(法语)  ♦任选一门6
400839第二外语(俄语)  ♦6
400840第二外语(日语)  ♦6
513605高级商务英语  ♦12
613606高级商务英语听说6
713607高级商务英语写作6
814146商务翻译(英汉互译)  ♦6
908680欧洲文化入门4
1013886经济学原理(初级)5
1107969外贸口语4
1200891国际贸易实务(三)6
1300952国际市场营销学(二)  ♦5
1400321中国文化概论5
1511677商务英语毕业论文0
学分合计不少于74学分

课程中以 ♦ 结尾的为学位课程,学位授予条件按主考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文件执行;本专业授予的学位为:英语(商务英语)专业,文学学士学位。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高级商务英语听说(6)、外贸口语(4)。

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3.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写毕业论 文,毕业论文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评阅答辩。毕业论文采用等级制计分,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他必要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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