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山东自考药学专业(专升本)核心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药理学(本)》《药事管理学(本)》《分子生物学》《数理统计》《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药学导论》《药剂学(本)》《药物分析(本)》《药物化学(本)》《有机化学(药本)》等。
专业培养目标
山东自考药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和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从事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品销售、药物研发、用药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山东自考药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化学、生物学、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在药物生产、医院药学、药品分析鉴定和药事管理领域内从事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品检验、药品销售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等方面的操作方法;
3.具有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品检验、药品销售等岗位的实践能力与技能;
4.熟悉国家药事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5.了解药学相关操作技术的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3学分。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及其它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评审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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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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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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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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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540 | 药理学(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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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1 | 药理学(本)(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6 | 14544 | 药事管理学(本)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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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02087 | 分子生物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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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3049 | 数理统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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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5524 |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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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7950 | 药学导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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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4536 | 药剂学(本)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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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7 | 药剂学(本)(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2 | 14546 | 药物分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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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7 | 药物分析(本)(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3 | 14550 | 药物化学(本)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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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1 | 药物化学(本)(实践) | 1 | 实践考核 | |
14 | 14593 | 有机化学(药本)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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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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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分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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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1.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2.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