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山东自考市场营销(专科)需要考核的核心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英语(专)》《高等数学(经管类)》《管理学原理(初级)》《经济学原理(初级)》《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学》《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市场营销学》《电子商务概论》《市场调查实务》《物流管理基础》《品牌管理学》《新媒体营销》等。
专业培养目标
该专业面向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习者,要求其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与创新意识,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拥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培养方向上,学生需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毕业后能够在以“互联网+”和新媒体为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营销、市场调查、营销推广与策划、客户关系管理、新媒体运营、基于计算机的大数据销售管理等营销业务及管理工作,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
该专业要求考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市场分析、市场调查、市场预测、营销策划、客户关系管理及销售管理的基本能力,并能结合“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的背景,综合运用市场营销组织、策划、推广以及客户关系管理和渠道管理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具体包括以下七项: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能够理解与分析各类社会经济现象,探寻经济管理运行的基本规律;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市场营销学领域基本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并能运用于具体工作;
3.熟悉国家经济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基本的国内外市场营销惯例和规则,具备运用所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掌握必要的信息获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技巧和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基本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基础;
5.了解市场营销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具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网络技术、大数据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6.具备独立开展营销实践的调查分析、策划实施及管理控制能力,符合相关企业的工作要求;
7.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符合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要求。
学历层次与规格
该专业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按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共16门(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为74学分。
凡按考试计划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达到毕业规定学分要求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考生,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后,由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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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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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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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124 | 英语(专)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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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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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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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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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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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9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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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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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0058 | 市场营销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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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0896 | 电子商务概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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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97 | 电子商务概论(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3 | 07152 | 市场调查实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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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3 | 市场调查实务(实践) | 2 | 实践考核 | |
14 | 11178 | 物流管理基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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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2227 | 品牌管理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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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14469 | 新媒体营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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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学分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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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
(1)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学分。
(2)市场调查实务(实践)2学分。
(3)电子商务概论(实践)2学分。
2.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规定,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3.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其它补充说明
1.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凡身体健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均可报考本专业。
2.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停考说明
自2025年6月1日起,该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
停考过渡期为2025年下半年至2028年上半年,期间继续安排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2028年4月组织最后一次理论考试;2028年上半年组织最后一次毕业和实践环节考核,并办理最后一次毕业证书;2028年7月1日后,停止办理毕业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山东省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无需再考;申请毕业时须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若希望继续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可以咨询开设同专业的其他省份,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成绩转出手续。
小编寄语:愿你以坚持为舟,在求学的路上稳步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