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湖北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公共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社会学概论》《社会保障概论》《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综合实践》《农村社区管理实务》《应用写作学》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学科门类为管理学,专业类为公共管理类。
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合格课程门数为14门(其中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总学分不低于7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和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经审核通过,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湖北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系统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行业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湖北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本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事业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熟悉国家公共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公共事业管理的工作需求;
6.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名称:公共事业管理(专升本) 专业代码:120401
主考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助学)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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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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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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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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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03335 | 公共管理学 | 5 | 学位课程 |
6 | 03331 | 公共事业管理 | 5 | 学位课程 |
7 | 10999 | 公共政策分析 | 6 | 学位课程 |
8 | 00034 | 社会学概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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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00071 | 社会保障概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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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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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03450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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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04765 | 经济与行政管理综合实践 | 10 | 实践课程 |
13 | 11958 | 农村社区管理实务(实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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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06779 | 应用写作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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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09880 | 公共事业管理毕业考核 | 不计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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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是为了实现专业规格要求和课程考试目标,对应考者进行基本技能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主要包括:
1.实践性环节课程有:经济与行政管理综合实践10学分、农村社区管理实务(实践)5学分。
2.完成毕业论文。
毕业考核是公共事业管理本科教学进程中非常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论文创作时间共计8周,是学生毕业前对所学知识和能力的一次全面总结、综合训练与集中展示,也是学生从单纯学习到为社会服务的一个过渡阶段,是学生毕业及获取毕业资格的根本性依据。毕业考核要求学生做好选题的调研、策划,围绕选题认真开展毕业论文创作,完成毕业论文,并撰写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正文,包括引论(或导论、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或结论)三个主要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