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英语(专升本)》《高等数学(工本)》《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数据库》《管理学原理(初级)》《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线性代数(经管类)》《信息资源管理》《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信息技术(IT)项目管理》《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与应用》《商务分析方法与工具》。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7门74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4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数理基础,具备经济、管理、信息处理及计算机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信息系统规划、开发、管理和使用等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要求掌握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开发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开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能力,具有现代信息处理方法、技术和工具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系统思想及信息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开发的方法与技术;
3.具有信息管理与应用等行业利用数据进行决策与建模、定量分析与模拟仿真、信息系统运营和管理的基本能力;
4.了解国家相关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5.了解信息系统管理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6.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能满足企事业单位信息管理与应用岗位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0418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 5 | 必考 | 笔试 |
005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必考 | 笔试 |
006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10 | 必考 | 笔试 |
007 | 13013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4 | 必考 | 笔试 |
130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2 | 必考 | 实践 | |
008 | 14253 | 数据结构与数据库 | 4 | 必考 | 笔试 |
14254 | 数据结构与数据库 | 1 | 必考 | 实践 | |
009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必考 | 笔试 |
010 | 02134 | 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 | 3 | 必考 | 笔试 |
02135 | 信息系统设计与分析 | 2 | 必考 | 实践 | |
011 | 04184 | 线性代数(经管类) | 4 | 必考 | 笔试 |
012 | 02378 | 信息资源管理 | 4 | 必考 | 笔试 |
013 | 13479 | 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 | 3 | 必考 | 笔试 |
014 | 14483 | 信息技术(IT)项目管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15 | 14072 | 企业资源规划系统与应用 | 4 | 必考 | 笔试 |
016 | 14147 | 商务分析方法与工具 | 4 | 必考 | 笔试 |
017 | 1478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毕业设计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7门,毕业总学分为74学分。 | |||||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