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药学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分子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用植物与生药学、药学导论、药剂学(本)、药理学(本)、药事管理学(本)、药物分析(本)、药物化学(本)、有机化学(药本)等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药学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 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药物化学、药理学、 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和天然药物化学等药学方面的基 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等部门从事药物生产、药物质量控制、药品销售、药物研发、用药指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药学专业(本科)要求掌握化学、生物学、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 基本知识,具有在药物生产、医院药学、药品分析鉴定和药事 管理领域内从事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 品检验、药品销售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 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生药学 等方面的操作方法;
3.具有药品生产操作、药物质量控制、药品流通、药品检 验、药品销售等岗位的实践能力与技能;
4.熟悉国家药事管理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 范;
5. 了解药学相关操作技术的发展动态;
6.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 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专业主干学科
化学、生物学、药学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 分制计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 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药学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 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 年)》制定, 必考课程 14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总门数),毕业总学分 73 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 绩,完成毕业论文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 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 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 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药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 署, 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 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 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属性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公共课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公共课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公共课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公共课 |
5 | 02087 | 分子生物学 | 6 | 专业课 |
6 | 04372 | 天然药物化学 | 4 | 专业课 |
7 | 05524 | 药用植物与生药学 | 4 | 专业课 |
8 | 07950 | 药学导论 | 5 | 专业课 |
9 | 14536 | 药剂学(本) | 6 | 专业课 |
14537 | 药剂学(本)(实践) | 2 | 实践课 | |
10 | 14540 | 药理学(本) | 5 | 专业课 |
14541 | 药理学(本)(实践) | 1 | 实践课 | |
11 | 14544 | 药事管理学(本) | 6 | 专业课 |
12 | 14546 | 药物分析(本) | 5 | 专业课 |
14547 | 药物分析(本)(实践) | 2 | 实践课 | |
13 | 14550 | 药物化学(本) | 4 | 专业课 |
14551 | 药物化学(本)(实践) | 1 | 实践课 | |
14 | 14593 | 有机化学(药本) | 6 | 专业课 |
15 | 06999 | 毕业论文 | 0 | 毕业考核 |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 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 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撰 写毕业论文并答辩。
其它说明
1.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 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2.该专业属于特殊专业,主考学校已对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和报考对象做了明确限定,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