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消防燃烧学》《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工业企业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工程综合实践》《消防制图》《人员疏散与救助》《森林草原防火》《矿井防火》《交通运输工具防火》《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基本技能》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本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8门73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牢固的火灾防控意识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够适应消防工作发展形势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消防工程专业(本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消防工程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具备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实践技能,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初步的应急救援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公共情怀、专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掌握消防安全管理学、消防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火灾风险评估、应对安全检查、开展消防自查工作的能力;
3.掌握各类建筑防火设计的基本原理以及防火工程(建筑防火、工业企业防火、电气防火)相关理论知识;
4.了解流体力学、火灾动力学、建筑技术和安全工程学的基本知识,熟悉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掌握各类火灾的特点及防治对策;
5.了解各类消防器材的功能、检验的过程,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构造原理和使用方法;
6.具备火场逃生能力和一定的应急救援能力,满足消防行业各用人单位的需求;
7.熟悉国家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8.了解现代消防性能化设计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发展趋势;
9.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类型 | 考试方式 |
00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00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00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004 | 12406 | 消防燃烧学 | 5 | 必考 | 笔试 |
005 | 12409 | 建筑防火 | 5 | 必考 | 笔试 |
12410 | 建筑防火 | 1 | 必考 | 实践 | |
006 | 12411 |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 | 4 | 必考 | 笔试 |
12412 | 电气防火及火灾监控 | 2 | 必考 | 实践 | |
007 | 13228 | 工业企业防火 | 5 | 必考 | 笔试 |
13229 | 工业企业防火 | 2 | 必考 | 实践 | |
008 | 13226 | 建筑消防设施 | 6 | 必考 | 笔试 |
13227 | 建筑消防设施 | 1 | 必考 | 实践 | |
009 | 12414 | 消防安全管理学 | 5 | 必考 | 笔试 |
12415 | 消防安全管理学 | 1 | 必考 | 实践 | |
010 | 14431 | 消防工程综合实践 | 2 | 必考 | 实践 |
011 | 14441 | 消防制图 | 4 | 必考 | 实践 |
012 | 14111 | 人员疏散与救助 | 4 | 必考 | 实践 |
013 | 14136 | 森林草原防火 | 3 | 必考 | 实践 |
014 | 13959 | 矿井防火 | 3 | 必考 | 实践 |
015 | 13843 | 交通运输工具防火 | 3 | 必考 | 实践 |
016 | 14427 |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 3 | 必考 | 实践 |
017 | 12398 | 消防基本技能 | 5 | 必考 | 实践 |
018 | 12418 | 消防工程毕业论文 | 不计学分 | 必考 | 实践 |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8门,毕业总学分为73学分。 | |||||
说明:
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港澳台考生 | 1 | 00341 | 公文写作与处理 | 6 |
2 | 05679 | 宪法学 | 4 | |
3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
港澳台考生 | 1 | 00107 | 现代管理学 | 6 |
2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
3 | 00031 | 心理学 | 4 | |
4 | 00024 | 普通逻辑 | 4 |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