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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产品设计专业(本科)

广东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30504,由佛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艺术学-设计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产品设计
专业代码
130504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艺术学-设计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产品设计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工业设计史论》《工业设计表现技法》《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人机工程学应用》《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产品开发设计》等。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本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1门,选考课程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本科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产品设计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产品设计研发机构、生产加工企业、设计管理部门及市场营销岗位从事产品开发实践、设计工程实施、设计策划与管理以及产品和服务商业化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广东自考产品设计专业(本科)要求了解产品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基本的设计美学素养和设计创新能力,掌握基础的产品设计表现技能和设计方法,具备对产品设计要素的分析、研究能力和设计创新的整合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具备从事产品设计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

2.了解产品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对学科的发展有较全面的认识;

3.掌握产品设计的专业表达技能,具有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的综合能力;

4.具有应用人机工程学的知识和方法对产品设计要素分析的能力;

5.具备系统的分析产品设计要素的能力,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程序与方法;

6.具备产品机能原理、材料与加工工艺、设计管理、市场分析的基本知识;

7.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设计伦理意识和健康价值观,掌握国家有关设计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必考

笔试

004

13658

工业设计史论

6

必考

笔试

005

13657

工业设计表现技法

4

必考

实践

006

13799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

5

必考

笔试

13800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

5

必考

实践

007

14101

人机工程学应用

6

必考

实践

008

00699

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

4

必考

笔试

009

04851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

2

必考

笔试

04852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

3

必考

实践

010

00703

产品开发设计

8

必考

笔试

011

13023

产品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

101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选考

笔试

102

04848

设计心理学

4

选考

笔试

103

14061

平面构成

5

选考

实践

104

13466

电脑三维设计

6

选考

实践

105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选考

笔试

106

04847

设计管理

4

选考

笔试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1门,选考课6门,毕业总学分不得少于73学分。

说明:

1.101至106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21学分。

2.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说明:

1.专科层次思政课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 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 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 课程。

2.本科层次思政课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 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 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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