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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专科)

广东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90207,由东莞理工学院等学校主考,是广东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质量管理与认证
专业代码
590207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公共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东莞理工学院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东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东自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大学语文》《管理学原理(初级)》《质量管理基础》《标准化基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计量学基础》《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与认证基础》《质量管理工具应用概论》《标准编写实务》《质量改进》《5S管理操作技巧与实践》《项目综合实习》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在广东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6门78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8学分。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广东自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质量管理、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在各类企业、认证咨询机构、质量检验及标准化和计量技术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质量检验、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广东自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业(专科)要求掌握质量管理、质量检验、标准化与计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等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质量管控、管理体系审核与完善、应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企事业单位质量有关实际问题的能力,熟悉质量管理相关工具的应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及相关资料的写作。主要包括:

1.了解质量管理与认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相关理论与知识,具有参与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与认证相关工作的基本能力;

2.具有质量管理相关工具的应用能力和管理体系审核相关资料的写作技能,能够满足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工作需求;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满足质量管理与认证相关工作需要的阅读、写作、沟通技能;

4.具有初步的质量检验、质量规划、质量改进、质量分析的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能力;

5.具备一定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熟悉国家质量管理、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质量基础设施领域的基本政策、标准和法规等。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2

150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

必考

笔试

003

15042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必考

笔试

004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005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必考

笔试

006

07763

质量管理基础

5

必考

笔试

14923

质量管理基础

2

必考

实践

007

14924

标准化基础

5

必考

笔试

008

016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必考

笔试

1492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必考

实践

009

07764

计量学基础

5

必考

笔试

010

07522

运营管理

5

必考

笔试

011

14929

服务质量管理与认证基础

5

必考

笔试

012

14930

质量管理工具应用概论

5

必考

笔试

013

15021

标准编写实务

5

必考

实践

014

15031

质量改进

5

必考

实践

015

15033

5S管理操作技巧与实践

6

必考

实践

016

14426

项目综合实习

4

必考

实践

课程与毕业学分:必考课16门,毕业总学分为78学分。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类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港澳台考生
专科层次专业(专科)
加考课程

1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2

05679

宪法学

4

3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4

00024

普通逻辑

4

港澳台考生
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
加考课程

1

00107

现代管理学

6

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3

00031

心理学

4

4

00024

普通逻辑

4

说明:

1.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以下简称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其中行政管理专业(新专业代码:590206)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2、3、4课程,法律事务专业(新专业代码:580401)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专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2.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政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其中日语专业(专业代码050207)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3、4课程,其他本科专业考生,不考思政课须加考序号1、2、4课程。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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