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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

广西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105,由广西科技大学等学校主考,是广西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工程造价
专业代码
120105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广西科技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广西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广西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主要考试科目有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英语(专升本)、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工程经济学、土木工程概论、工程造价管理、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工程定额原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 条款)、综合课程设计等。

专业培养目标

广西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能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审计、金融及保险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从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造价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与咨询、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审计、工程造价鉴定与纠纷处理等全面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广西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要求掌握工程造价与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备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造价确定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运用工程造价确定与管理的知识编制各类造价文件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经济分析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文件编制、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以及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3.具有综合利用管理科学、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以及法律法规解决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审计、工程造价鉴定与纠纷处理的技术与技能;

4.熟悉工程造价管理、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范;

5.具有运用信息化技术(BIM)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的专业能力;

6.了解工程造价专业的发展动态和相近学科的一般知识;

7.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应用工作能力,满足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工作需求;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新材料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专业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属于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

广西自考工程造价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制定,必考课程15 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不计入课程 总门数),毕业总学分75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必考课程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设计以及其他实践环节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经考生申请,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国家承认学历。考生申请毕业时须持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属性

1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3

公共课

2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公共课

3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公共课

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公共课

5

10993

工程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6

公共课

6

0422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

5

专业课

7

04624

工程经济学

4

专业课

8

06393

土木工程概论

4

专业课

9

10633

工程造价管理

6

专业课

10

13279

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

5

专业课

13280

安装工程技术计量与计价(实践)

1

实践课

11

13633

工程定额原理

4

专业课

12

13648

工程项目管理

5

专业课

13649

工程项目管理(实践)

1

实践课

13

13655

工程咨询

4

专业课

14

13817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

6

专业课

15

04232

综合课程设计

8

实践课

16

07999

毕业设计

0

毕业考核

实践性环节学习及毕业考核要求

1.实践课程学习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主考学校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考核和成绩评定。

2.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考生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3.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按照主考学校的要求参加毕业设计考核。

其它说明

笔试课程使用教材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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