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天津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专升本)、政治学原理、公共行政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学、行政组织理论、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社会学概论、中国文化概论等。
专业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业在申请毕业时,还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专业培养目标
天津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培养要求
天津自考行政管理专业(本科)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国际视野、公共情怀和公共精神;
2.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5.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实行学分制。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取得该课程学分。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考试课程门数为14门(不含毕业环节),总学分为71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相应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毕业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考生申请,经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主考学校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凡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学士学位,经主考学校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
课程设置与学分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类别 | 考试方式 |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必考 | 笔试 |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必考 | 笔试 |
| 3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必考 | 笔试 |
| 4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必考 | 笔试 |
| 5 | 14660 | 政治学原理 | 6 | 必考 | 笔试 |
| 6 | 07816 | 公共行政学 | 4 | 必考 | 笔试 |
| 7 | 10999 | 公共政策分析 | 6 | 必考 | 笔试 |
| 8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5 | 必考 | 笔试 |
| 9 | 03450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6 | 必考 | 笔试 |
| 10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必考 | 笔试 |
| 11 | 0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4 | 必考 | 笔试 |
| 12 | 13811 | 绩效管理 | 6 | 必考 | 笔试 |
| 13 | 14112 |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 | 5 | 必考 | 笔试 |
| 14 | 00034 | 社会学概论 | 6 | 必考 | 笔试 |
| 15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5 | 必考 | 笔试 |
| 16 | 10197 |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 0 | 毕业课程 | 毕业环节 |
其他说明
1.本计划内容若有调整,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
2.考生申请学士学位,可提前关注主考学校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