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陕西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主要考试科目有思想道德与法治、习概、毛概、英语(专)、高等数学(工专)、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数据结构、操作系统概论、数据库及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选考科目有移动应用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信息安全基础、人工智能导论、信息可视化、物联网技术及应用、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等。
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本专业。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考。
专业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学自学考试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水平要求一致。
陕西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4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2门,共计54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5门,不得少于20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设计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旨在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进取、创新思辨、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基本知识,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实践技能的计算机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陕西自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科)要求自考生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运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基本能力,具备计算机应用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管理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有良好的人文和职业素养,能为推动社会进步贡献正能量;
2.了解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能够在计算机相关领域独立从事计算机及应用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4.能够在项目、产品或科研团队中担任协调、组织或管理角色;
5.能够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实现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升。
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 共 基 础 课 | 1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笔试 | 必 考 | 必设 课程 共12门, 总计 54 学分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笔试 | |||
3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笔试 | |||
4 | 13124 | 英语(专) | 7 | 笔试 | |||
5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7 | 笔试 | |||
专 业 核 心 课 | 6 | 13807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 | 3 | 笔试 | ||
13808 |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 | 2 | 实践 | ||||
7 | 0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4 | 笔试 | |||
8 | 13793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 | 3 | 笔试 | |||
13794 | 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 | 2 | 实践 | ||||
9 | 13181 | 数据结构 | 3 | 笔试 | |||
13182 | 数据结构(实践) | 1 | 实践 | ||||
10 | 02323 | 操作系统概论 | 4 | 笔试 | |||
11 | 13170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4 | 笔试 | |||
13171 | 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 | 1 | 实践 | ||||
12 | 0214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 | 笔试 | |||
推 荐 选 考 课 | 13 | 14565 | 移动应用程序设计 | 4 | 笔试 | 选 考 | 选设 课程 不少 于5 门, 不得 少于 20 学分 |
14566 | 移动应用程序设计(实践) | 1 | 实践 | ||||
14 | 07870 | JAVA程序设计 | 5 | 笔试 | |||
15 | 14481 | 信息安全基础 | 4 | 笔试 | |||
16 | 07844 | 人工智能导论 | 4 | 笔试 | |||
17 | 12672 | 信息可视化 | 4 | 笔试 | |||
18 | 12341 | 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 5 | 笔试 | |||
19 | 14352 | 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 | 4 | 笔试 | |||
14353 | 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实践) | 1 | 实践 | ||||
总学分 | ≥74 |
|
|
| |||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 13808 计算机基础与应用技术(实践)2学分、13794计算机程序设计基础(实践)2学分、13182 数据结构(实践)1学分、13171数据库及其应用(实践)1学分、14566移动应用程序设计(实践)1学分、14353 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实践) 1学分。
2. 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3.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