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考试科目主要有高等数学(工本)、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与算法、软件工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英语(专升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全部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为73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熟练掌握计算学科基础理论、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应用管理等岗位从事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数学和人文社科基础知识,掌握计算学科、软件工程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基本工程素养。主要包括:
1.掌握计算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计算学科的核心概念、知识结构和典型方法;
2.掌握软件工程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常用的软件工程相关平台和工具;
3.具备综合运用掌握的知识、方法、技术和工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权衡和选择各种设计方案,具备作为软件工程师从事工程实践的专业能力;
4.具备软件开发、项目组织管理和团队合作的基本能力;
5.掌握软件需求分析、设计、实现、测试、维护和过程管理的方法和技术,具有一定的工程意识,具备软件开发、管理和维护的工程实践能力;
6.了解软件工程学科的发展动态、应用前景和行业需求;
7.了解国家软件工程专业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考试类型 |
|---|---|---|---|---|---|---|
1 | 0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必设1 | 10 | 笔试 | 国考 |
2 | 02324 | 离散数学 | 必设1 | 4 | 笔试 | 国考 |
3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必设1 | 7 | 笔试 | 国考 |
4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5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6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必设1 | 3 | 笔试 | 国考 |
7 | 13003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8 | 13004 | 数据结构与算法(实践) | 必设2 | 2 | 实践 | 省考 |
9 | 13005 | 软件工程 | 必设2 | 3 | 笔试 | 国考 |
10 | 13006 | 软件工程(实践) | 必设2 | 2 | 实践 | 省考 |
11 | 13013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12 | 1301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践) | 必设2 | 2 | 实践 | 省考 |
13 | 13180 | 操作系统 | 必设2 | 4 | 笔试 | 国考 |
14 | 11574 | 软件工程毕业论文 | 必设3 | 0 | 论文答辩 | 省考 |
15 | 13007 | 编译原理 | 选设 | 4 | 实践(能力考核) | 省考 |
16 | 13008 | 软件质量保证与测试 | 选设 | 4 | 实践(能力考核) | 省考 |
17 | 13009 | 数据库原理与技术 | 选设 | 4 | 笔试 | 省考 |
18 | 13011 |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 选设 | 6 | 笔试 | 省考 |
19 | 13015 | 计算机系统原理 | 选设 | 4 | 笔试 | 国考 |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3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计算机专业英语(07015)”(6学分)可以顶替新计划中“操作系统”(13180)或“数据库原理与技术”(13009)中的一门课程;
3. 旧计划已通过“计算机专业英语(07015)”(6学分)及互联网及其应用(实践)(03143)两门课程可以顶替新计划中“英语(专升本)”(13000)。
4.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5.课程“高等数学(工本)”(10学分)可以用三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10学分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