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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

福建自学考试旅游管理专业层次为专升本,专业代码为120901K,由福建师范大学等学校主考,是福建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管理学-旅游管理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旅游管理
专业代码
120901K
专业层次
专升本
专业大类
管理学-旅游管理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主考院校
福建师范大学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福建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福建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考试科目包含管理学原理(中级)、经济学原理(中级)、旅游接待业、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消费者行为、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专升本)、习概、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

专业报考条件

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限制,无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应先报考专科专业,具有专科或专科以上层次学历证书的考生,可直接报考专升本专业。

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考试课程共16门,共计77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1门,共计53学分;选设课程5门,共计24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福建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和系统的旅游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在各类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及教育研究机构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福建自考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要求掌握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分析和解决旅游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科学的学习和思维方法,具有运用旅游管理文献资料和相关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

3.熟悉国家旅游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4.了解国内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5.具备良好的外语基础和一定的国际交流能力;

6.掌握创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基础和创业能力。

课程与学分设置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考核方式

考试类型

1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必设1

4

笔试

国考

2

13000

英语(专升本)

必设1

7

笔试

国考

3

15040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4

1504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5

150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必设1

3

笔试

国考

6

13683

管理学原理(中级)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7

13887

经济学原理(中级)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8

13996

旅游接待业

必设2

3

笔试

省考

9

13997

旅游接待业(实践)

必设2

2

实践

省考

10

14000

旅游目的地管理

必设2

5

笔试

省考

11

14002

旅游消费者行为

必设2

6

笔试

国考

12

14003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

必设2

3

笔试

省考

13

14004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实践)

必设2

2

实践

省考

14

10227

旅游管理毕业论文

必设3

0

论文答辩

省考

15

04929

旅游市场营销

选设

5

笔试

省考

16

06011

旅游学概论

选设

4

笔试

省考

17

06124

旅游文化学

选设

5

笔试

省考

18

06153

旅游景区管理

选设

4

笔试

省考

19

13906

酒店管理概论

选设

4

笔试

国考

20

13907

酒店管理概论(实践)

选设

2

实践

省考

专业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7学分。

2.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3.课程“线性代数(经管类)”(4学分)可以用一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4学分及以上。

4.旧计划已通过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00051、00052)”可以顶替“线性代数(经管类)”。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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