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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中药学专业(专科)

江苏自学考试中药学专业层次为专科,专业代码为520410,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等学校主考,是江苏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专业大类属于医药卫生大类-中医学类,目前处于正常开考状态。

专业名称
中药学
专业代码
520410
专业层次
专科
专业大类
医药卫生大类-中医学类
专业状态
正常开考
开考类型
面向社会开考
开考地区
江苏

以上为本份资料所列信息,课程与报考安排可查看当地专业计划。

专业要求与课程设置

江苏自考中药学专业(专科)考试科目包含习概、毛概、思想道德与法治、中药学、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有机化学(中药专)、中药炮制学、中药化学、医古文、中医学基础、方剂学、中药商品学、医药市场营销学、无机化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等。

专业报考条件

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方可报考。

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江苏自考中药学专业(专科)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中医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药学、中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等中药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中药生产、质量评价与药事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基本要求

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服务。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应考者掌握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中医药学及其相关药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具备中药鉴定、中药成分分离、中药炮制等方面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中药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中药辨识、中药鉴定、中药化学等方面的操作技术;

(3)具有中药材生产、炮制、质量评价、调剂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具备中药购销、经济核算、药学服务等基本技能;

(5)熟悉国家中医药行业、医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专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6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7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药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课程代号课程名称学分
1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3
215042思想道德与法治3
31504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
414709中药学6
503037药用植物学6
603040中药鉴定学7
603041中药鉴定学(实践)2
714596有机化学(中药专)(实践)1
714595有机化学(中药专)7
803043中药炮制学(实践)1
803042中药炮制学3
903039中药化学(实践)2
903038中药化学6
1014558医古文6
1114710中医学基础8
1213535方剂学5
1307791中药商品学5
1407793医药市场营销学5
1514372无机化学4
16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2
16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2
学分合计不少于87学分

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含实践的课程及实践所占学分:中药鉴定学(2)、有机化学(中药专)(1)、中药炮制学(1)、中药化学(2)、计算机应用基础(2)。

2.理论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考核。

3.实践性环节的内容、要求和考核办法,由各门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规定,实践性环节的考核由主考学校负责实施。

其他必要说明

1.具有中药士、药剂士及以上技术职务或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方可报考。

2.笔试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信息为准,实践课程使用的教材及考试大纲以主考学校当次考核公布的信息为准。

主考院校

本份资料列出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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