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考本科
辽宁自考本科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辽宁自考本科每年有2次报名及考试机会,统考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月,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和9月上旬。凡在辽宁居住和工作的中国公民,不受年龄、学历和居住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毕业后由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主考院校联合颁发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辽宁自考本科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各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除外。被给予暂停参加自学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报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
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
2019年上半年起,报考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的新生,不具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关于自学考试法学类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1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