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22年上半年自考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确认工作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转考
1、省际转出确认时间为:2月23日——2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下同),省际转入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月25日(不含双休日);
2、省际转考现场确认工作方式调整为电话确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通过电话(其中面向社会专业考生致电所属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开考体制试点专业考生致电所属主考院校成继(教)院自考办)对省际转考相关信息进行确认。
3、在规定时间内省际转出考生未确认的,将恢复本省自考考籍;省际转入考生逾期不予受理,并按相关规定将省际转入考籍档案退回转出省。
福建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手续办理通知
为继续贯彻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对下半年课程免考现场确认工作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课程免考确认时间为:8月23日——9月2日(不含双休日);
2、本次课程免考现场确认工作调整为电话确认。在规定时间内,面向社会开考的考生(厦门市考生详见附件:2021年下半年厦门市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流程)致电所属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确认工作,开考体制试点专业考生致电所属主考院校成继(教)院自考办进行确认工作。
3、考生应严格执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防控规定,按要求邮寄或者直接报送课程免考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寄送或逾期寄达的,将不予受理其课程免考申请。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福建省实际,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及易操作原则,特制订本细则。
一、申请免考的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与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按本细则规定免考部分课程。
二、学科与课程结构分类
1.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管理学。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福建省现开考自考专业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主要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线性代数、线性代数(经管类)、英语(一)、英语(二)、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物理(工)、物理(工)(实践)、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心理学、大学语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教育学(一)和普通逻辑等。如开考专业计划中公共基础课程有调整,免考课程则相应进行调整。
福建自考课程免考规定、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免考准则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本细则的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