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考免考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为了规范和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的管理工作,明确课程免考对象和范围,解决考生转专业和报考第二专业等考试中课程衔接问题,现根据全国考委《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结合我区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考适用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2、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课程免考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