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9日。

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23.2次过程性考核川大考点考试安排表》(附件1)。

请务必按考试安排表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二、参考考生

已通过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23.2次过程性考核报考,并完成四次作业的考生。

若平时作业4次累计达到或超过40分的作业未做,过程性考试成绩无效。

三、考试方式

集中机(网)考。

四、考试地点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工程设计教学实验中心(一环路南一段24号)。

五、考前温馨提示

  1.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 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听从考务及监考老师安排,不得携带手机及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手表)进行作弊,手机等实行集中管理。
  3. 为保持考试场地环境整洁,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它垃圾。考生考试完毕后,应配合考场人员管理,有序离开,不得聚集和逗留。
  4. 请符合参加本次考试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考试,不得擅自打乱学校安排的时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其它事项

考生应遵守所在考点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

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23.2次过程性考核川大考点考试安排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