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总学分:63学分。 2. 含实验的课程及实验所占学分:工程测量(包括测量仪器操作及测量实习)(3)、工程力学(二)(0.5)、建筑材料(1)、土力学及地基基础(0.5) 3. 含课程设计的课程及课程所占的学分:房屋建筑学(1)、混凝土及砌体结构(1)、建筑施工(一)(1)。 4. 工程力学(二)含理论力学、材料力学,0.5学分为材料力学实验。 5. 不选考00022高等数学(工专)的考生,可依据《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和数学等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考委办[2010]21号文件)进行选考,选考课程不得与本专业所设的其他课程重复。 6. 凡已通过00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2邓小平理论概论和000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3门课程中的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的考试。

专业名称:540301-建筑工程技术

主考院校:105-广西大学

序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课程类型

学分

1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018

公共课

2.00

2

高等数学(工专)

00022

公共课

7.00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公共课

2.00

4

大学语文

04729

公共课

4.00

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2656

公共课

4.00

6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

00170

专业课

4.00

7

土木工程制图

02386

专业课

5.00

8

工程测量

02387

专业课

2.00

9

建筑材料

02389

专业课

2.00

10

工程力学(二)

02391

专业课

5.50

11

结构力学(一)

02393

专业课

5.00

12

房屋建筑学

02394

专业课

3.00

13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02396

专业课

6.00

14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02398

专业课

3.50

15

建筑施工(一)

02400

专业课

6.00

16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00019

实践课

2.00

注:停考过渡期为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过渡期2.5年。自2027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及颁发毕业证书。自2027年1月1日起,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其已合格课程依然有效,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参加自学考试。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相关合格课程成绩不设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