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天津理工大学自考本科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律,品行端正。
2.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全部课程的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参加高职衔接自考本科项目毕业生只认定核心课程成绩),并取得该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3.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办理毕业证书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2019年5月前参加由天津市学位办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且成绩不低于390分,艺术类专业学生不低于355分;
-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笔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
- (4)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艺术类自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艺术专业英语”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 (5)外地办学点学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4.英语专业学生在办理毕业证书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2019年5月前参加由天津市学位办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相应级别要求的学位第二外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等)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 (2)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小语种考试(日语、德语、法语、俄语)且成绩合格;
- (3)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日语(二)”或“俄语(二)”考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
- (4)外地办学点学生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成人学位第二外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等)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
下列情形不受理学士学位申请
1.在学期间曾有过三门次(含三门)以上课程补考的(自考本科学生除外);
2.在学期间考试作弊的;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后取得毕业证书的;
4.在校学习期间,受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授予对象
天津理工大学举办的函授、业余以及天津理工大学负责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本科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