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依据202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对本校《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2025年6月3日,经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新细则中调整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将授予学位的课程成绩条件摘录如下。
第十七条
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经审查准予毕业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达到下列水平的,可以授予学士学位: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80分以上;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英语(专升本)成绩在60分以上。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专业核心课考试成绩平均达到75分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80分以上;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科目英语(专升本)成绩在60分以上。
两类学生学位成绩条件对照
| 学生类别 | 课程成绩要求 | 毕业论文(设计) | 英语(专升本) |
|---|---|---|---|
|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 专业课考试成绩平均75分以上 | 80分以上 | 60分以上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 | 专业核心课考试成绩平均75分以上 | 80分以上 | 60分以上 |
执行时间
新的学位授予条件自2026年7月起执行。在此之前已按原细则申请学位的学生,其条件认定以受理时的规定为准;正在就读或准备申请的考生,可对照上表提前核对各科成绩是否达标,尤其关注专业课或专业核心课平均分、论文成绩和英语(专升本)科目三项要求需同时满足。
继续教育处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