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成人学历教育体系又迎来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变化,这些变化涉及到课程设计、学时调整、专业规范等方方面面,和我们的学习息息相关。以下是近年来成人学历改革调整的核心要点。

一、“函授”和“业余”统一更名为“非脱产”
随着互联网教育的已经高度成熟,成人学历教育的学习方式也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函授和业余两种学习形式已经基本上没有区别了,为了适应时代发展,自2025年秋季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将取消“函授”与“业余”的传统称谓,统一采用“非脱产”这一全新表述。
尽管入学考试依然沿用“成人高考”这一选拔方式,但名称的变更无疑为继续教育注入了新的活力与内涵,标志着成人学历教育全面向灵活融合的“线上+线下”模式转型。
二、院校调整教学方向,部分院校退出成人学历教育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改革另一个趋势是精简院校,缩招专业,重点大学不再承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主考工作,也逐步停止了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和教学。
1、院校必须取消无对应全日制专业的成人继续教育专业,也就是说,如果学校的全日制没有这个专业,那么成人教育也不能设置该专业,这样的政策就导致许多本科院校不得不将原本设置的许多专科专业取消。
2、重点高校将资源集中用于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教育及科研攻关,以响应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战略目标,逐步取消了成人学历教育。
3、重点高校以理论研究为主,传统理论专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所以许多重点大学的成人学历进行了收缩或停招,目前成人继续教育的专业设置更多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
三、成人学历教育增加面授环节,课时占比不得低于20%
成人学历教育主要以自学为主,以往各个学校的学习方式和学习标准都各不相同,一般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上课学习,学校从报名到毕业甚至一次课都没有上过,学生和学校完全脱节,但是以后成人学历教育的上课课时、平时作业、期末考试、线下学习都会跟毕业挂钩,并且必须设置20%以上的线下课程。
只有完成了学校要求参加的学习以及各阶段考试,而且需要所有学习考试都要求有记录并合格才能毕业。
四、规范校外教学点,清退不合格校外教学点
主要的变化就是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并且要主动减速,而且教学点的数量只减不增,以后校外教学点的数量会越来越少。其次,对校外教学点的监管和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从2022年起,一大批不合格或者合作到期的教学点被清退,这也意味着以后要提升学历,只能通过学校或者少数的校外教学点去报名,学习就没有以前那么方便了,学习的难度也变相提高了。

五、学历继续教育信息透明化,实现阳光招生
教育部门会主动将办学主体、专业设置、校外教学点、招生范围、报名渠道、学费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学生通过网站就能快速获取这些信息,信息越来越透明。
六、学制时长进行严格规范,最低不得低于2.5年
高起专和专升本最低修业年限2.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高起本最低修业年限5年,最高修业年限不超过8年。高起专、专升本总学时数原则上不低于1600学时;高起本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学时。实行学分制的,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七、成人高考专业进行统一规范
成人高考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严格按照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并标注办学层次。
八、规范成人学历教育广告宣传的管理
教育部等五部门在2021年发布了《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九、网络教育停止招生,退出成人学历继续教育行列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6号)文件,全国68所现代远程试点高校于2022年秋季起全面停止网络教育招生,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正式结束。
从2022年开始,提升学历就无法再选择网络教育这种形式了,以后再难获得985/211名校的成人网络教育学历。

十、优化成人学历教育办学形式
根据办学主体不同,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调整为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十一、大批自学考试专业停考停招
对许多不规范的专业或冷门专业进行停考,例如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监所管理、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维吾尔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社区护理学、汉语言文学等等纷纷停考。
2026年1月: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工程专业(专升本,专业代码080903)、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专升本,专业代码120102)、城市管理专业(专升本,专业代码120405)三个专业停止接收新生报考。
2025年12月:广西艺术学院主考的艺术教育(专升本,专业代码:040105)专业正式停考,自2028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及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2025年12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三个本科专业从2026年1月起停止新考生报名。对已取得考籍仍未毕业的考生,设置2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安排以上三个专业的课程考试,过渡2年后正式停考。
2025年12月: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主考的“植物保护090103”和“动物科学090301”2个专升本专业进入停考过渡;对东北师范大学主考的“投资学020304”“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和“工商管理120201K”3个专升本专业进入停考过渡。停考过渡期间不再接受新生报名,停考设3年过渡期,自2029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安排上述主考学校相关专业课程考试,自2030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办理毕业。
2025年11月: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造价(专升本)、工程管理(专升本)、会计学(专升本) 3 个专业。
2025年11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决定停考数控技术(专科)、计算机应用技术(专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科)、药学(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酒店管理(专升本)、物流管理(专升本)、动画(专升本)、动物科学(专升本)、汉语国际教育(专升本)、会展经济与管理(专升本)、教育学(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新闻学(专升本)、交通管理(专升本)等专业。
十二、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全国统一规范
以往各个省份的自考专业名称、代码、考试科目和学分要求都不统一,很多专业的名称和代码并不规范,例如自学考试“法律”专业,一些自考生取得该专业毕业证书后,却需要再次证明“法律”专业属于法学类,否则不能报考法考。
针对各省自考专业设置的乱象,教育部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要求各省按照《清单》和《规范》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管理工作。以后各省的专业名称、代码、专业考核要求、学分等等都基本一致了。
其次就是难度统一,各省的自考专业必须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进行设置,除了灵活设置的部分外,对考试科目、学分等都有了硬性要求,以后各个地区的自考专业全国统一难度。
十三、自学考试的难度增加
以往自学考试的难度都比较低,考试科目也不多,改革后,自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增加了,基本上都要考15门左右,且考题也会和“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层次水平和质量要求相一致”。
十四、自学考试思政课程全国范围内调整
1.各专科、专升本专业均增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
2.调整原思政课课程代码、名称和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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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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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类型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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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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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15041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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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15042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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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 |
1504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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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15043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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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15044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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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自学考试专业新增开考
2026年3月,甘肃新开考自学考试中文(专科,专业代码570209)专业,由兰州大学主考。
2026年2月,江苏新开考应用心理学(专升本)、中文(专科)、应用英语 (专科)三个专业,主考学校均为南京师范大学。
2026年1月,海南省新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消防工程(专升本)(083102K)专业,主考学校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5年12月,北京市新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主考学校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5年12月,浙江省新开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动物医学(专升本)专业,宁波大学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浙江农林大学为动物医学(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
2025年8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新增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市管理(专升本,120405)、工业工程(专升本,120701)2个专业,主考学校为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资料:
1.《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2.《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结束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6号)
6.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考委(2022)1号】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
8.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
9.《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工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