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东药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需要,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优势特色、发展规划、监管能力,同时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状况,经对单位资格审查、专家入校考察、专家论证,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2026年拟新增6个校外教学点,同时保留10个校外教学点。现将2026年拟设校外教学点情况进行备案前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公示时间与受理部门

  •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止。
  • 受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海大道283号临医楼109室。
  • 联系电话:13724112690。
  • 电子邮箱:jxjy01@gdpu.edu.cn。

广东药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4月13日。

三、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拟设点情况一览表

序号单位名称性质类型主管部门备注
1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公立高职院校江门市教育局保留
2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公立中职学校湛江市教育局保留
3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公立中职学校兴宁市教育局保留
4广东省连州卫生学校公立中职学校连州市教育局保留
5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公立事业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保留
6湛江科技学院民办普通高校广东省教育厅保留
7广东肇庆航空职业学院民办普通高校广东省教育厅保留
8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保留
9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保留
10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保留
11阳江市卫生学校公立中职学校阳江市卫生健康局新增
12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公立中职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新增
13广州华商职业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新增
14广东南方职业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新增
15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民办高职院校广东省教育厅新增
16韶关市浈江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职学校韶关市教育局新增

从名单看,2026年保留的10个教学点覆盖江门、湛江、梅州、连州、东莞、肇庆、广州等地,新增的6个教学点则补充了阳江、韶关等地区的布点,类型上仍以卫生类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为主,与学校的医药卫生办学特色相衔接。公示期内如对拟设点单位有异议,可按上述方式向继续教育学院综合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