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激励自考学生努力学习,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浙江工业大学负责主考专业的自考毕业生,除按省自考办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前15%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以外,学校将直接接受优秀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
一、条件如下:
- 1.达到以下之一的外语水平:英语(二)60分及以上或公共英语三级合格(含笔试、口试)或大学英语三级及以上合格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合格;
- 2.三门学位课程(不含英语)均在70分及以上;
- 3.理论课程平均成绩70分及以上;
- 4.毕业设计(论文)75分及以上。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 1.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治条件;
- 2. 考试违纪者(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现将经学校有关专业专家组确定的本校主考专业的学位课程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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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位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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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原(1080702) |
英语(二) (00015) |
计算机系统结构 (02325) |
操作系统 (02326) |
计算机网络原理 (04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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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原(1082208) |
英语(二) (00015) |
数据结构导论 (02142) |
数据库系统原理 (04735) |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 (04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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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原(1080806) |
英语(二) (00015) |
混凝土结构设计 (02440) |
钢结构 (02442) |
结构力学 (02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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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原(1050305) |
英语(二) (00015) |
新闻评论写作 (00658) |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 (00661) |
传播学概论 (00642) |
咨询电话:0571-88320107。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含外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或超过本专业本次毕业论文(设计)平均成绩,各课程平均成绩(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15%,有关高校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如因专业毕业人数不足10人而超过15%的授予比例,但毕业生成绩确属优秀者,由学校酌情考虑授予学位。
除主考学校另有规定外,不考或免考英语(专升本)、第二外语者,不授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