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迎来一次调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就此发布了通告。调整后的新计划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关于专业及考试计划

1.畜牧兽医(专科)、法学(专升本)等53个专业,将执行新的考试计划。

2.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专科)、建筑经济管理(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等9个专科专业,因《清单》中部分专业的基本规范尚未公布,本次暂不调整。

3.现代农业技术(专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等6个专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注册新生。涉及这6个停考专业的相关事宜,以及2023年底已停考的14个专业的课程顶替方案,均属本次通告说明范围。

二、关于专业类型代码和名称

1.依据《清单》和《规范》的有关要求,本次调整的53个专业分为专科和专升本两类:畜牧兽医(专科)等专科专业共14个,法学(专升本)等专升本专业共39个。本次只对14个专科专业的代码和名称作出调整,专升本专业的代码与名称保持不变,停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同样不作调整。

2.新的专业代码和名称自2025年4月考试起启用。新旧专业代码与名称的对应情况,可查阅《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新旧代码和名称对照表》。

三、新计划实施时间及新旧计划转接办法

1.新计划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18版计划》中的全部课程继续开考,开考至2025年底为止。

2.在2025年1月之前已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可以自主选择依据《2018版计划》或新计划申请毕业,但按《2018版计划》办理毕业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把《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并依照新旧计划的专业课程对接方案,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在达到新计划的毕业条件之后方可申请毕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生一旦将《2018版计划》专业变更为新计划专业,该变更不得撤销,此后只能按新计划的相关要求申请毕业。

3.2025年1月之后注册的考生,仅能按新计划申请毕业。

四、课程报考、免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

1.报考条件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新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免考,按当次发布的免考办理须知执行。

3.专业计划中,凡是将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结合起来的课程,被视为一门完整课程。考生必须在这两个部分均取得合格成绩,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请有关考生结合湖北省专业及考试计划调整的时间节点与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个人的课程学习与考试安排。

来源:湖北发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小编寄语:愿你在备考路上稳步前行,学有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