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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日期: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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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字版

开头部分

一、院校全称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二、浙江省院校代码459

三、校址 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四、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1.学校成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2.学校成人教育学院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学历教育科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五、层次 □ 专科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本科 ☑ 高中起点专科

六、学制 最短学制2.5年

七、报考条件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均不能作为执业护士证书)。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含中药学类、药学类)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八、招生专业

理工类: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业机器人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药学、应用化工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物医学、园林技术、护理、中药学;

文史类:学前教育、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空中乘务;

艺术类:艺术设计;

九、办学形式 非脱产

十、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院校名称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证书种类

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十一、学习地点

校本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校外教学点(杭州、宁波、丽水、兰溪、永康),具体详见《2025年金华职业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

十二、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3.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我校加试的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加试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上线人数不足25人不能开班的专业,学校在征询考生和教学点意见基础上有权调整到相近专业或就近教学点就读,否者作退档处理。

5.报考艺术类等有加试要求的考生,报名后须按照招生章程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艺术类等专业。

十三、入学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十四、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工科类、医学类专业 3300 元/年,其他专业学费为2970元/年。

十五、学校联系方式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继续教育网站:https://cjxy.jhc.cn/main.电话:0579-83188008 通讯地址: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图书信息大楼1112室)

邮编:321017。

十六、附则

本章程由金华职业技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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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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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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