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07 经济法学(独立本科段) 专业课程设置及代码

(主考院校 黑龙江大学 )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备注
1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顶替办法见注2 
2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
300015英语(二)14三选一  
00016日语(二)
00017俄语(二)
407944经济法学原理7经济法原理 9178
507945企业与公司法学7公司法 9112
607946税法原理7市场管理法 9282
707947金融法概论6宏观调控法 9135
807948环境法学7 
900167劳动法4劳动法 0167
1000169房地产法3 
1100261行政法学5 
1206909行政诉讼法5 
1307994行政处罚法学5不考外语者须加考此三门课程  
1407995行政复议法学5
1507996国家赔偿法学4
1611675经济法学毕业论文*09021
  合计71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由黑龙江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由黑龙江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注:1.课程名称后带*号的,为实践环节考核课程。2.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